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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方式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 发布日期:2023-06-16  ] 【返回

为保障招生选拔的公平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根据《山西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按照“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考核,规范复试程序,严格复试管理,切实保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复试组织管理

1.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

2.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负责,在纪检委员的监督下,分管研究生副院长具体负责组织安排和协调各方面的复试工作。

3.复试小组成员包括由指导教师(拟接收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博导)在内的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其中至少有1名以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

三、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符合报考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要求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件。

四、复试工作

1.复试方式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用现场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

2.复试主要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培养潜质等方面的考察。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综合面试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会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9日13:00开始

地点:山西大学文瀛楼四层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议室

五.复试结果汇总

1.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以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为考生复试分数。

考生总成绩采取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分办法。初试各科目满分均为 1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40%+复试成绩×60%。

2.以下情况属于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初试各科成绩未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分数线。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

(4)报名材料不合格。

3.拟录取名单提出

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导师招生名额、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院官网予以公示。

4、未尽事宜请与电话:0351-7010104、7011244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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